时间:2023-01-21 11:30:58人气:作者:牧琴者
视同缴费办理退休需要补费吗?视同缴费年限不需要补缴社保费。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比如说,某职工1965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企业和职工个人开始缴费,那么1965年10月至1992年10月共27年就是视同缴费年限。这期间企业和某职工个人实际一分钱没有缴纳社保费,但是根据政策规定,视为缴纳。也就是说,企业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视同缴费年限从上世纪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教、支边、参军等;农村知识青年当民办教师(必须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包括读师范院校期间均算连续工龄)、赤脚医生(必须继续从事卫生医疗工作,包括读医学院校期间均算连续工龄);以及城镇户口的合同工(比如当时没有上山下乡,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留城,而未被招为正式工,以合同工身份参加工作的)等当年当月开始,未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参保之前的工作时间,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比如上山下乡是1968年8月,那视同缴费年限从1968年8月开始算起;参军是1972年12月,1976年复员参加工作,视同缴费年限为1972年12月开始。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都算“视同缴费年限”,不管多少年,最终都按照过渡性养老金来计算,而且比自己缴费基数还要高。
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10月1日之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也将不再拥有视同工龄,最终决定自己养老金待遇高低的是,当事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多少来计算的,多缴多得,少缴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