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1:30:50人气:作者:牧琴者
从政策层面上说,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开始时间的限制。
视同缴费年限从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军,农村知识青年当民办教师(必须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包括读师范院校期间均算连续工龄)、赤脚医生(必须继续从事卫生医疗工作,包括读医学院校期间均算连续工龄),以及城镇户口的合同工(比如当时没有上山下乡,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留城,而未被招为正式工,以合同工身份参加工作的)等当年当月开始,未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参保之前的工作时间,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比如上山下乡是1969年8月,那视同缴费年限从1969年8月开始算起。
企业职工应该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或者9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缴费,各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不是很一致,有的地区缴费比较早,有的地区则比较晚。总之就是从当地政府规定统一缴费之前,一律算视同缴费年限,都算过渡性养老金,而且比自己缴费的高。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人员自参加工作时间至2014年9月30日止为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即2014年9月份之前都是视同缴费年限,不管多少年,最终都按照过渡性养老金来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历史遗留问题,以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将不再拥有视同工龄,最终决定自己养老金待遇高低的是,当事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多少来计算的,多缴多得,少缴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