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16:00:17人气:作者:牧琴者
根据经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失业保险条例》,自1999年1月22日起实行。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从那时候起事业编的人员有缴交失业保险,公务员没有缴交失业保险。
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全员聘用制,特别是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可能因为单位赚钱少而养活不了全体的职工,单位需要减员,导致职工没有被聘用而失业。所以事业单位为职工缴交的是“五险一金”。“五险”即:养老保险(2014年10月才开始缴交)、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性质比较特殊,这些人员如果没有违法违纪是不会被开除的,也不会失业的,除非自己辞职。所以公务员单位只有为职工缴交“四险一金”,即上述的“五险一金”少交了失业保险。
1999年下半年我从行政单位平级交流到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时有缴交失业保险,每个月个人缴交50元左右,单位缴交100多元,时间久了也忘了具体数字。2008年又从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当行政领导、主持工作,就没有再交失业保险金了。但是,我们行政单位有混编的事业编制的人员,他们是要缴交失业保险金的。如果没有失业,这笔钱就拿不回来了,反正我是没有拿到。
自2014年10月起,养老制度并轨之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才算真正缴纳了“四险一金”(公务员)和“五险一金”(事业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