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9:21:58人气:作者:小编
古人把子女不孝的行为分为三种,或者说是三个方面。
中国传统文化里,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最早的出处,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也,为无后也,君子以为忧告也。”
意思是,子女不孝有三种具体表现,但没有后代,是子女最大的不孝。舜没有告诉父母就娶了妻子,他担心的可能就是无后会不孝,舜为什么没有告诉父母,主要是舜的父母不喜欢他。
后来,汉代经学家赵歧《十三经注疏》对不孝的三种表现做了具体解释:“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亲,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上面这段话展开了说,意思就是,为人子女,有三种不孝顺的表现。
第一种不孝的表现是,明知父母的言行不对,却假装不知,且盲目顺从,陷父母于不义的境地。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愚孝,愚蠢的孝顺。
第二种不孝的表现是,子女不好好赚钱养家,自然也就无法让父母过上正常且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这就是针对那种好吃懒做的子女说的。按照现在的解释,那就是不求上进,一味啃老。
第三种不孝的表现是,不娶媳妇,断绝祖宗香火,不延续祖宗血脉。说白了,就是不娶亲,或者娶了亲,但媳妇不生育,没有后代。
中国是个讲究家国情怀的民族,没有国,就没有家;而没有繁衍生息的家庭,国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生育繁衍后代,既是对一个家庭负责任,也是我们担负的社会责任,对国家负责的态度。
按照古人的说法,在这三种“不孝”的行为里,第三种不孝的行为是最恶劣的,也是最不能让人容忍的。
你们发现没?这三种不孝的表现,都是针对家中的儿子说的,并没有要求家中的女儿做什么。这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又一个集中体现。也就是说,男子才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至于女子,她们压根就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人,就不需要她们承担什么责任了。
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深入人心,故此,对于娶回来不生育的媳妇,也就有了“七出之条”中休妻再娶的条文,或者不休妻也能再娶三妻四妾。在几千年封建时代,陆游的妻子唐婉无疑是最出名的典范:不生孩子。
说到前两种不孝的行为,“事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我们的古人做人做事,非常讲究统筹兼顾,全面照顾,并不是纯粹说一种事情,不管其他。比如第一种不孝,是讲做人要讲原则立场,绝不能仅仅为了做到对父母孝顺,就不管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只要生活在一个大的社会环境中,既要讲究孝顺,又要顾及社会整体的利害关系,这就是要讲究是非对错。父母的行为错了,作为子女,即使不愿意明确指出来让父母难堪,但也不应该顺从、放任父母的错误行为。
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的行为错了,作为子女应该及时地委婉地指出来,即使你不好意思指出父母的过错,至少不能在父母错误的行为基础上继续我行我素,错上加错。
当然,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意也无权指责任何人。但是,努力上进,勤恳做事,让全家人过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正常生活,这总归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吧!这就是我个人理解的孝顺。
另外,还有孝顺的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孔老夫子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思是说,子女长大成人了,父母尽管健在,但也老了,为了能够方便照顾、孝顺父母亲,做子女的不应该去太远的地方工作。如果不得已非得要出远门,必须告知父母自己所去的地方。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有了正当明确的奋斗目标时,父母亲也不应该反对。